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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山西省202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 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省會計服務中心: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 “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2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4〕3號)精神,結 合我省實際,現就我省202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 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試報名
(一)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 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2.具體條件
(1)初級會計資格
報名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 必須具備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2)中級會計資格
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②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③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④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⑤具備博士學位。
⑥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
資 格 。
(3)高級會計資格
報名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 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 責相關工作滿10年。
②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大學本科 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 作滿5年。
③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 關工作滿2年。
參加我省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的申報人員,還應符合我省規(guī) 定的申報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的相關條件。
(二)其他事項
1.初、中、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均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 人員應在考試報名開始前登錄全國會計人員統(tǒng)一服務管理平臺 (http://ausm.mof.gov.cn/index/) 提交居民身份證明(香港、 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外籍人員應提交有效 護照等)、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會計資格工作年限證明或相關專 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材料,用于考試報名條件審核,所有報考人員 要嚴格按照要求提供相應材料進行信息采集,審核通過后,不再 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荚噲竺_始后,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報考 人員無需重復上傳材料,可直接報名相應層級的考試科目。
2.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初、中級會計資格考試人員,在其報 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1)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 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2)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和外籍人員,按 照就近方便原則報名。在中國境內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 所在地報名;為境內學校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其 他人員在其境內居住地報名。
3.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高級會計資格考試人員,統(tǒng)一在省級 考點參加考試。
4.本通知“具體條件(1)初級資格”中所述技校學歷,是指 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本通 知所述其他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 或學位。
5.獲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內會計碩士專業(yè)學位、 會計博士專業(yè)學位的人員,報考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可免試《財務 管理》科目。申請免試者應在考試報名期間通過全國會計人員統(tǒng) 一服務管理平臺提交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免試申請。經審核確認后, 可以免試。2024年度已提交免試申請并經審核確認的人員無需再 次申請。
6.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 31日;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 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工作年限 為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外籍人員在境外 的會計從業(yè)經歷,可計入從事會計工作年限。
二 、考試科目
(一)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 基礎》。
(二)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經濟法》 《財務管理》。
(三)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 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會計資格證書;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 試的人員,應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 取得中級會計資格證書;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 標準的人員,在全國會計人員統(tǒng)一服務管理平臺自行下載打印考 試成績合格單,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三 、考試大綱
會計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 室制定的2025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2025年度會計資格考試 大綱將另行公布。
四、考試方式
2025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全部采用無紙化方式。
五、考試時間
(一)初級會計資格考試于2025年5月17日至20日進行, 共8個批次?!冻跫墪媽崉铡房颇靠荚嚂r長為105分鐘,《經 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 能混用。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5月17日至20日 |
8:30-11: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14:30-17: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二)高級會計資格考試于2025年5月17日8:30- 12:00 進行,共1個批次?!陡呒墪媽崉铡房颇靠荚嚂r長為210分鐘。
(三)中級會計資格考試于2025年9月6日至8日進行,共 3個批次,《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65分鐘,《經濟法》 科目考試時長為120分鐘,《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135分鐘。 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9月6日至8日 |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
13:30-15:30 經濟法 |
|
17:45-20:00 財務管理 |
會計資格考試時間、批次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六、考務日程
(一)初級、高級會計資格
1.2025年1月24日前,完成我省2025年度初級、高級會計 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報名網址為“全國會計人員統(tǒng)一管理服務平 臺”(http://ausm.mof.gov.cn/index/) 。 初級、高級會計資格考 試人員網上信息采集資料提交統(tǒng)一在2025年1月21日12:00 截止。網上報名及繳費系統(tǒng)開通時間為2025年1月3日至1月 24日,考試報名統(tǒng)一在1月24日12:00截止,繳費統(tǒng)一在1月 24日18:00截止。報名結束后,省會計服務中心負責向省考辦報 送考試報名情況。
2.2025年4月16日前,省會計服務中心向社會公布我省初 級、高級會計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起止時間。
3.2025年5月17日至20日組織初級會計資格考試,2025 年5月17日組織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省會計服務中心負責省級考 試管理機構值班工作,并及時向省考辦報告相關情況;
4.2025年5月30日前,省會計服務中心匯總我省初級會計 資格考試所有批次考試數據,在檢查數據完整性、進行違紀違規(guī) 處理后,向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報送上報數據,并附上報數 據統(tǒng)計匯總情況表及數據上報清單。
5.2025年6月11日前,省會計服務中心組織完成全省高級 會計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向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報送評卷數
據,并附上報數據統(tǒng)計匯總表、數據上報清單與評卷工作的書面 報告 。
6.2025年6月27日,全國會計人員統(tǒng)一服務管理平臺下發(fā) 初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并對外公布。省會計服務中心在“會計之 星”網站公布初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查詢方式、咨詢電話和電子 郵箱。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省會計服務中 心及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可向考生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7.2025年7月4日,全國會計人員統(tǒng)一服務管理平臺下發(fā)高 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并對外公布。省會計服務中心在“會計之星” 網站公布高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查詢方式、咨詢電話和電子郵箱。 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省會計服務中心可向 其提供考試科目的明細分值。
8.考試成績與合格標準公布后1個月內,各市考試管理機構、 省會計服務中心完成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復核、確認工作,省會計 服務中心匯總全省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形成書面報告,報財 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
(二)中級會計資格
1.2025年7月2日前,完成我省2025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 試報名工作。報名網址為“全國會計人員統(tǒng)一管理服務平臺” (http://ausm.mof.gov.cn/index/) 。 中級會計資格考試人員網 上信息采集資料提交統(tǒng)一在2025年6月29日12:00截止。網上 報名及繳費系統(tǒng)開通時間為2025年6月12日至7月2日,考試
報名統(tǒng)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繳費統(tǒng)一在7月2日18:00截 止。報名結束后,省會計服務中心負責向省考辦報送考試報名情 況。
2.2025年8月12日前,省會計服務中心向社會公布我省中 級會計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起止時間。
3.2025年9月6日至8日,組織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省會計 服務中心負責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值班工作,并及時向省考辦報告 相關情況。
4.2025年10月7日前,省會計服務中心組織完成全省中級 會計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向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報送評卷數 據,并附上報數據統(tǒng)計匯總表、數據上報清單與評卷工作的書面 報 告 。
省會計服務中心在評卷過程中,應注意排查雷同試卷,特別 是對“同對同錯率”較高的試卷,應組織專家進行甄別、判定, 確屬雷同試卷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 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
5.2025年10月31日,全國會計人員統(tǒng)一服務管理平臺下發(fā) 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并對外公布。省會計服務中心在“會計之 星”網站公布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查詢方式、咨詢電話和電子 郵箱??荚嚦煽児己?,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省會計服務中 心及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可向考生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6.考試成績公布后1個月內,各市考試管理機構、省會計服
務中心完成對成績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復核、確認工作,省會計服 務中心匯總全省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形成書面報告,報告財 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及省考辦。
七、其他要求
(一)各市考試管理機構、省會計服務中心應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時 間、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按照全國統(tǒng)一的考試報名條件 審核報考人員考試資格,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審核工作,考 后將不再開展初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審核工作。
(二)各市考試管理機構、省會計服務中心應于考試開始2 日前完成對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于考試開始前1日內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檢測等工作, 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因管理不規(guī)范等問 題被山西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點名批評的考點不得再 納入2025年考點。
(三)各市考試管理機構、省會計服務中心要本著以考生為本 的原則,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細致做好考務管理各環(huán) 節(jié)工作,確保我省2025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四)各市考試管理機構、省會計服務中心應做好考試期間應 急處置工作,出現突發(fā)情況,及時妥善處置并向省考辦報告有關
情 況 。
(五)2025年11月20日前,各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 理機構全面梳理本地區(qū)2025年度考試考務工作,形成書面總結報
告報送省考辦。11月30日前,省會計服務中心完成本年度考試 工作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通過全國會計人員統(tǒng)一 服務管理平臺向財政部報送2025年度考試工作總結,同時報送省
考辦。
山西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