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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xié)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中央,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有關中央管理企業(yè):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進一步夯實管理基礎,推動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管理高質量發(fā)展,根據《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8號)、《國有資產報告編報工作暫行辦法》(財資〔2021〕123號)、《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年度報告管理辦法》(財資〔2017〕3號)等,現(xiàn)就2024年度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報告(以下簡稱資產年報)編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編報范圍
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zhí)行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軍工科研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依法直接支配國有資產并執(zhí)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社會團體等單位(以下統(tǒng)稱行政事業(yè)單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全部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情況。
二、編報內容
資產年報由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報表、填報說明、分析報告三部分組成。
(一)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報表包括單戶表和匯總表。單戶表由各行政事業(yè)單位編報,反映本單位國有資產總體情況、存量情況、配置使用處置等管理情況,以及土地、房屋、車輛、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等重要資產情況。匯總表由各部門、各地方按照財務管理關系逐級匯總編報。
(二)填報說明是對資產年報填報口徑、審核情況、數據差異情況以及其他編報相關情況的說明。
(三)分析報告是按照國有資產報告制度有關要求,對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總體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重點反映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情況、保障單位履職和促進事業(yè)發(fā)展情況,以及當前資產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報送方式
(一)報送時間。中央部門和省級財政部門資產年報報送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30日。
(二)報送內容。中央部門以部發(fā)文、省級財政部門以財政廳(局)發(fā)文的形式向財政部報送資產年報紙質材料,附件包括資產年報匯總表、填報說明、分析報告,并裝訂成冊后加蓋印章。同時,中央部門和省級財政部門均報送紙質材料的電子版,以及所有獨立核算單位單戶表和匯總表電子版。涉密單位報送匯總表。
(三)報送途徑。中央部門和省級財政部門應通過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tǒng),將資產年報電子材料按照財政部統(tǒng)一要求的文件格式報送財政部,加強數據報送管理,確保數據安全、完整、準確。資產年報相關編審資料可以從財政部門戶網站資產管理司頻道(http://zcgls.mof.gov.cn/)“政策通知”欄目中下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資產年報是落實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重要舉措,對于推動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管理高質量發(fā)展,服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具有重要意義。各中央部門和地方財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安排專人負責資產年報工作,扎實推進資產年報培訓、編報、審核等各項工作有序開展,確保符合條件的行政事業(yè)單位應報盡報,高質量做好2024年度資產年報編報工作。
(二)夯實基礎,加強管理。各中央部門和地方財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嚴格執(zhí)行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各項管理制度和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要扎實開展資產清查盤點,加強資產信息卡管理,做到有物必登、登記到人、一物一卡、不重不漏,確保資產全部入賬。加強資產權屬管理,及時辦理土地、房屋等資產權屬證書,對有賬簿記錄但權證手續(xù)不全的資產,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申請確認資產權屬。加強公共基礎設施類資產與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統(tǒng)計數據的比對分析,確保填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三)調劑共享,持續(xù)盤活。各中央部門和地方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資產盤活常態(tài)化工作機制,持續(xù)推進閑置資產盤活利用,切實提升盤活成效。各中央部門和地方財政部門要充分利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tǒng)中的全國資產調劑共享平臺,進一步做好閑置低效資產盤活工作,推進閑置低效資產跨部門、跨地區(qū)、跨級次調劑共享。對于擬新建的實體公物倉,要科學論證必要性,測算建設和運營維護成本。對于已建成的實體公物倉,要及時開展成本效益評價分析,對建設和運營維護成本高、效果差的,要及時清理。
(四)從嚴審核,提高質量。各中央部門和地方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數據審核力度,建立健全資產年報與政府部門財務報告、企業(yè)決算報告的數據比對、審核機制,保障同口徑數據的銜接和一致性。資產年報中資產、負債、凈資產等主要數據,需經本單位政府部門財務報告編報部門認可。資產年報中被投資單位名稱與中央部門所屬企業(yè)名錄應保持一致。財政部將繼續(xù)加強資產年報審核工作,對資產年報編報情況進行通報。地方財政部門可結合本地區(qū)實際情況開展審核批復工作。
(五)深入分析,撰寫報告。各中央部門和地方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大數據分析運用,深入挖掘數據價值,注重用數據反映工作、用數據支撐觀點。深入總結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展情況、工作亮點和取得成效。全面反映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在保障單位履職、支持事業(yè)發(fā)展、提供公共服務和推進各項改革等方面所發(fā)揮的積極作用。系統(tǒng)梳理存在的問題和原因,認真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舉措和推動資產管理高質量發(fā)展的工作思路。
(六)嚴格保密,確保安全。各中央部門和地方財政部門要將保密要求貫穿資產年報工作全過程,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guī)定,高度重視上報資產數據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誰產生,誰定密”的原則,由報送主體確定所報送信息是否涉密。涉密資產數據不得納入非涉密資產管理信息系統(tǒng)進行管理。凡單位認定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認定為涉密的信息,應當通過光盤等介質進行離線報送,并準確標注報送介質的密級。
聯(lián)系電話:010-61965701,010-61965891(軟件操作)
附件:1.2024年度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報表.xls
2.2024年度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報告填報說明提綱.docx
3.2024年度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報告分析報告提綱.docx
4.2024年度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盤活情況報告提綱 .docx
2024年度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報告編制說明.docx
財 政 部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