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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財會〔2022〕18號
各市及義烏市財政局(寧波不發(fā)),省級有關部門:
根據(jù)《財政部關于印發(fā)〈財政部高層次財會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財會〔2022〕3號),2022年度財政部分配我省高層次財會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崗位能力培訓名額共170人,現(xiàn)將2022年度培訓任務下達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班次安排
2022年度高層次財會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崗位能力培訓涉及我省3期,其中:企業(yè)類培訓班2期142人,行政事業(yè)類培訓班1期28人。各期培訓班培訓時間安排、報名截止時間、培訓名額分配等詳見《2022年度高層次財會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崗位能力培訓任務分配表》(附件1)。
二、培訓對象
企業(yè)類培訓班培訓對象為我省上市公司、省級國有企業(yè)一二級企業(yè)及地方其他重點企業(yè)的總會計師或同級別的單位分管領導;行政事業(yè)類培訓班培訓對象為省級機關、省屬醫(yī)院、省屬高校的總會計師或財務負責人。原則上同一個單位培訓人數(shù)不超過1人,參加過前兩年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的本次不再參加,具有高級會計職稱的優(yōu)先。
三、培訓地點及費用
培訓師資及場地費用由財政部承擔,學員食宿費用及往返交通費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本單位辦理事前審批及報銷,各期培訓班地點及食宿標準如下:
1.企業(yè)班:上海國家會計學院(上海市青浦區(qū)徐涇鎮(zhèn)蟠龍路200號),食宿費標準為400/天·人。
2.行政事業(yè)班:廈門國家會計學院(福建省廈門市環(huán)島南路4001號),食宿費標準為380元/天·人。
四、其他事項及要求
(一)全省培訓組織工作由省財政廳會計處負責,省總會計師協(xié)會受托負責具體實施。省財政廳會計處聯(lián)系人:楊樹圣,電話:0571-87058441;省總會計師協(xié)會聯(lián)系人:余淑蘭,電話:15867188719,0571-87381563,郵箱:55805816@qq.com。
(二)符合培訓報名條件人員填寫《2022年度高層次財會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崗位能力培訓報名表》(附件2),將報名表電子表格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報名表、任職文件、職稱證書、單位性質證明(其他重點企業(yè)可附行業(yè)標準文件,高精特新企業(yè)需提供有關部門文件)等材料,報送各市財政局和省級主管單位。
(三)各市財政局、省級主管單位應對參加培訓人員條件和名額嚴格把關,認真做好報名組織工作,匯總各期培訓人員名單,分班次填列《2022年度高層次財會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崗位能力培訓人員名單匯總表》(附件3),于各期培訓班規(guī)定報名截止時間前將匯總表連同報名人員相關附件報省總會計師協(xié)會初審并匯總,由省財政廳會計處審核后確定培訓名單。
(四)為確保培訓班組織有序,參加培訓人員應如期參訓,中途不得無故缺課。如本地區(qū)報名參訓人員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各市財政局應提前向省總會計師協(xié)會請假報備或更換參訓人員。
(五)如參加培訓人員在報到日前14天以內有新冠肺炎疑似癥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人員接觸史、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駐留史、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確診患者接觸史,以及其他疑似情況或健康碼為非綠碼的,謝絕參加培訓,并由各市財政局或省級單位及時更換符合條件的培訓人員后向省總會計師協(xié)會報備。
(六)參加培訓人員需自備培訓期間所需防護口罩,培訓期間無特殊情況不外出,并遵守國家會計學院有關防疫規(guī)定。乘坐公共交通往返培訓住地途中,應做好必要的個人防護工作。
(七)全程參加培訓班學習可抵免2022年會計人員繼續(xù)教育,抵免信息由省財政廳會計處統(tǒng)一辦理。各級財政部門應在培訓報名的同時指導尚未在浙江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tǒng)進行會計人員信息登記的參訓人員,在各期報名截止日前完成“浙江會計之家”(http://kjzj.czt.zj.gov.cn)會計人員信息—信息登記欄目信息登記,以確保會計人員繼續(xù)教育信息及時導入。
附件1.2022年度高層次財會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崗位能力培訓任務分配表
2. 2022年度高層次財會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崗位能力培訓報名表
3. 2022年度高層次財會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崗位能力培訓人員名單匯總表
浙江省財政廳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