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征收增值稅的資管產品管理人及資管產品范圍具體如何界定?
答:資管產品管理人,包括銀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證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專業(yè)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養(yǎng)老保險公司。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資管產品管理人。
資管產品,包括銀行理財產品、資金信托(包括集合資金信托、單一資金信托)、財產權信托、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定向資產管理計劃、私募投資基金、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股債結合型投資計劃、資產支持計劃、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養(yǎng)老保障管理產品。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資管產品。
問:資管產品投資人購入各類資管產品涉及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有哪些?
答:資管產品投資人購入各類資管產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征收增值稅。資管產品投資人購入各類資管產品持有至到期的,不屬于金融商品轉讓。
資管產品投資人購入各類資管產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保本收益,應按貸款利息收入繳納增值稅;資管產品投資人購入各類資管產品,在未到期之前轉讓其所有權的,應按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
問:資管產品管理人運營各類資管產品業(yè)務如何適用增值稅稅率?
答:資管產品管理人運營資管產品過程中發(fā)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暫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資管產品管理人接受投資者委托或信托對受托資產提供的管理服務以及其他增值稅應稅行為,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繳納增值稅。
問:資管產品簡易征稅業(yè)務涉及“貸款服務”的應納稅額如何計算?
答:對于按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的運營資管產品收益,對應的應納稅額為:應納稅額=銷售額(含增值稅)×征收率/(1+征收率)。
以持有債券到期收益為例,某資管產品購買新發(fā)行的面值為10 000元,票面利率5.15%,按月確認利息收入,該債券擬持有至到期。則到期后該債券應繳納增值稅:應納稅額=10 000×5.15%/(1+3%)×3%=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