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Fund)是中外政府預算與政府會計中很常用的一個術語,美國政府預算與政府會計系統(tǒng)是以基金為基礎進行組織和運作的。可以說,基金會計是美國政府會計最基本的特征。
按照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公共財政制度的要求,我國完整的政府預算體系包括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障預算,所以,政府性基金預算是我國政府預算體系的重要構成部分。
除此以外,我國政府財政預算管理還有許多其他基金概念,如國家藝術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這些基金概念含義各不相同,為了避免混淆,本文略辨析這幾個基金概念。
不同的政府會計構成體系
根據(jù)美國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GASB)的《政府會計和財務報告準則匯編》,基金是一個財務和會計主體,它擁有一套自我平衡的賬戶,記錄現(xiàn)金和其他財務資源(如果是權益基金或信托代理基金,還有非財務資源),并記錄所有的相關負債、剩余權益余額及其變動,且按照法律法規(guī)、限定或限制條件的要求,對特定業(yè)務或實現(xiàn)特定目標的活動分別建賬。
這些基金的類型包括政府基金、權益基金和受托代理基金,美國州及地方政府會計就以這三類基金為政府會計主體分別建立政府基金會計、權益基金會計和受托代理基金會計。
而我國政府會計體系由政府總會計和政府單位會計構成。我國基金與預算單位是相互交叉關系:一個基金可供幾個預算單位使用,一個預算單位可用到多個基金?;鹗前凑疹A算(公共)資金性質分類,預算單位是按照預算(公共)資金使用主體分類。
異曲同工的“三分法”
我國1993年《預算法》規(guī)定中央預算和地方各級政府預算按照復式預算編制,1995年《預算法實施條例》進一步明確規(guī)定各級政府預算按照復式預算編制,分為政府公共預算、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和其他預算。我國復式預算體系與美國州及地方政府基金、權益基金、受托代理基金的政府預算和政府會計構成體系有異曲同工之處——都是采取“三分法”。
近年來,在構建完整的政府預算體系過程中,我國將傳統(tǒng)政府公共預算進一步細分為公共財政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并將傳統(tǒng)國有資產經營預算改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美國政府基金會計體系中,政府基金會計中普通基金相當于我國公共財政預算即一般預算收支,特種(收入)基金(即特種稅)相當于我國政府性基金預算即基金預算收支,資本項目會計相當于我國國有建設單位會計,我國沒有類似償債基金會計。權益基金會計相當于我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會計中公益性國有企業(yè)會計部分,西方國家?guī)缀鯖]有非公益性(競爭性)國有企業(yè)。
受托基金會計相當于我國社會保險基金會計。目前,我國政府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單獨作為一個會計體系核算、反映。此外,預算外資金收支在財政專戶會計核算、反映。這就是我國完整的總預算會計體系構成。但除此以外,我國政府會計體系中還構建了政府單位會計,以反映政府單位預算收支與資產負債財務信息。
我國政府性基金概念同美國政府預算與政府會計體系基金概念的內涵與外延也不相同。
在我國,政府性基金是指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yè)發(fā)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包括各種基金、資金、附加和專項收費,比如民航發(fā)展基金、電力建設基金、新菜地開發(fā)基金等。
所以,我國政府性基金比美國基金概念外延小,僅相當于特種(收入)基金(即特種稅)。實際上,我國政府預算與政府會計中的公共財政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障預算也相當于美國政府預算與政府會計的基金,分別是普通基金(政府基金構成部分)、權益基金和受托代理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