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內部審計服務包括確認和咨詢服務,是典型的多任務代理問題。由于咨詢服務的結果難以精確觀測,以及確認和咨詢服務之間的替代性,導致基于業(yè)績的薪酬激勵產(chǎn)生了弱化趨勢。應用多任務代理理論構建模型來分析內部審計服務可以解決上述問題,并在此基礎上可以進行內部審計服務的最優(yōu)契約設計。
【關鍵詞】內部審計服務 多任務代理 契約設計
1999年國際內部審計師協(xié)會(IIA)公布了內部審計的新定義:“一種旨在增加組織價值和改善組織營運的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它通過系統(tǒng)化、規(guī)范化的方法來評價和改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治理程序的效果,以幫助實現(xiàn)組織目標”。新定義將提升內部審計的地位,強調內部審計要在公司治理領域發(fā)揮作用。根據(jù)IIA的界定:①內部審計的目的是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營運狀況,內部審計不是組織的“看門狗”,而與組織其他成員一樣,致力于提供增值服務和改善經(jīng)營以實現(xiàn)組織的目標;②內部審計提供確認和咨詢兩類服務,傳統(tǒng)的確認服務包括財務審計、業(yè)務審計和遵循性審計(含日常的內控測試),而新增的咨詢服務包括對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和治理程序的評價,它要評價和改善受托責任系統(tǒng);③獨立和客觀意味著內部審計配置方式的變革,內部審計可以由組織內部人提供,也可以由組織內部人與外部人合作提供或外包,服務提供可采取多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