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我國高等教育在校生總規(guī)模達到3105萬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將達到26.5%,中國的高等教育已進入國際公認的大眾化發(fā)展階段。高等教育日益受到社會公眾的關注,政府機構、社會公眾迫切需要對大學的運行狀況有所了解,大學評價目前成為人們了解大學的一種重要手段。本文嘗試對目前我國的大學評價問題進行分析探討。
一、大學評價的現(xiàn)狀
在國內,自1987年開始,已有14個單位或個人發(fā)表了30多個大學評價結果。下面從五個方面對國內大學評價的發(fā)展及現(xiàn)狀進行概述。
1.大學評價的組織者。我國大學評價的組織者涉及面比較廣泛,包括國家科研院所(如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科學學研究所、中國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國科技論文統(tǒng)計與分析課題組、廣東管理科學研究院大學評價課題組等)、大學(如湖南大學、中南工業(yè)大學等)、政府(國家科委)、信息技術公司(萊比格信息技術(深圳)有限公司)及網站(網大),其中主要以科研院所為主。這與其評價的規(guī)范性、科學性、專業(yè)性及數據來源的可靠性是密切相關的。此外,近幾年以期刊、網絡為代表的媒體的參與,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社會對大學評價的關注,這也為大眾了解大學評價提供了有效的渠道和途徑。
2.大學評價的內容。在我國,大學排行始于官方對大學科技實力的關注。通過對大學科技實力(或學術質量)的評估為大學排序,成為相當長一段時期內我國大學排行的突出特征。1987年9月,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科學學研究所采用SCI收錄論文數量為唯一指標,對我國87所重點大學進行了排序,這一首次對國內大學進行的定量排名在某種程度上奠定了后來大學評價的“基調”――以大學科研能力為主要評價內容,并主要選用SCI(科學引入索引)、EI(工程索引)等為數據源,以科技論文發(fā)文量和被引數量作為參考指標。隨著國內“中國科技論文與引文數據庫”,“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的建立以及“中國社會科學引文索引”的推出,國內的大學評價指標也逐漸擴展到國內論文發(fā)文量,學科也由過去的自然科學領域延伸到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此外,在對大學科研能力進行評價的同時,評價者的目光也開始投身高校的辦學條件,人才培養(yǎng)等方面,力求從多個方面對學校進行全面綜合的評價。
3.大學評價的指標體系和權重。大學評價的指標體系是與評價內容相對應的,原先評價內容較為簡單,側重于學校的科研能力,因而評價指標也較為單一,且主要以發(fā)文量和引文量為標準。隨著大學評價內容的多樣化、評價指標也隨之豐富,逐步發(fā)展到多指標、多級指標,并分級賦予不同的權重,這種加權的方法已為現(xiàn)今國內外各類大學評價所普遍采用。與原先的單一指標相比,現(xiàn)行的指標體系更為完善,更具有層次性,也更能全面反映大學的科學、科研及整體實力水平。但另一方面,由于現(xiàn)行指標體系基本上是線性的,因而這種方式對大學評價這一項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的適用性程度也開始引起有關學者的思考。
4.大學評價的數據源。任何評價,都需要做到科學、客觀、公正。這除了從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上得以反映之外,數據源的客觀準確也是重要的保證。關于我國大學評價的數據來源,其發(fā)展特征主要表現(xiàn)在兩個方面:一是由單一向復合發(fā)展,過去主要是選取一至兩個數據源,且以SIC、EI等國外檢索工具為代表;現(xiàn)在由于評價內容的多樣化,數據源的選用呈現(xiàn)出復合化的趨勢,一般評價單位大多選用包括國外檢索工具、國內數據庫及高校資料匯編等多個數據源。二是從以國外檢索工具為主轉向國內、國外數據庫并重。國內的科學引文數據庫(CSCD)、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等開始受到普遍的重視和日益廣泛的應用,并在大學評價的數據源中占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
5.大學評價的發(fā)布方式。從評價的發(fā)布方式來看,我國大學評價的結果主要是通過報紙、期刊和網站等方式來公布于眾。這種多方媒體參與的發(fā)布方式,為公眾了解大學評價提供了積極有效的途徑。按發(fā)布的周期來看,目前國內大學評價可劃分為兩類:定期連續(xù)性發(fā)布的評價和只發(fā)布了一次的研究性評價。雖然這些定期連續(xù)性的排名在內容、指標等方面都存在較大的差別,但它們按一定周期的常規(guī)性發(fā)布正是評價規(guī)范化的重要表現(xiàn);而只發(fā)布了一次的課題研究的評價,也從不同的側面和角度對大學評價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和實踐,為其它的評價提供了經驗和借鑒。
二、我國現(xiàn)行大學評價存在的主要問題
大學評價要求具有科學性、合理性、公正性和權威性,而目前國內的大學評價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著一些問題。國內大學評價自從推出之后,對其的爭論就沒有停止過,而爭論也主要是圍繞評價的規(guī)范性、科學性等要求而展開。
1.關于“誰來評”的問題。由誰來進行大學評價,實際上是一個評價主體的問題,同時又涉及到大學評價的目標定位。我國大學評價的評價主體包括了多方面、多層次的參與者。較之更早以前政府或有關部門組織的高?!斑x擇性排序”而言,目前的大學評價似乎已淡化了官方的色彩,而呈現(xiàn)出一種評價主體多元化的局面。評價主體多元化格局的結構和層次如何形成,也直接關系到大學評價的發(fā)展。從國外的評價經驗和我國的發(fā)展需要來看,應該大力扶植和依托社會中介機構來開展大學評價活動,盡快建立獨立的社會化的科學評價體系。
2.關于不同類型大學的可比性問題。隨著大學評價內容的豐富,以及評價對象(即高校)范圍的擴大,不同類型大學之間的可比性問題變得日益突出。大學評價課題組在1997年發(fā)布的《中國大學研究與發(fā)展成果評價》中以“不同類型大學的科研人員平均具有相同創(chuàng)新能力”的假定為前提,引入了分類難度系數概念,試圖解決這一問題。在近幾次發(fā)布的大學評價中,雖然仍然保持有各類大學綜合排名前100名的排行榜,但也開始對文、理科專業(yè)進行排名,并有按分省、單項指標等方法進行的排序。從中可以看出,分類、分學科、分專業(yè)評價的趨勢正日益凸現(xiàn)。不同類型大學之間的綜合排名有其存在的意義,人們可以由此形成一種相對宏觀的不甚準確的認知,但其將會從大學評價的主要內容中逐漸淡出,取而代之的將是分類、分學科、分專業(yè)的評價。在以廣大家長和考生為最大群體的使用者眼中,這也是大學評價的目的所在。
3.評價指標體系及權重的問題。大學評價的指標體系及權重是大學評價中的一個關鍵問題,直接關系到評價結果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準確性。同時它也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根據不現(xiàn)的評價目標和內容,必須采取不同的評價指標體系,這是大學評價的基本原則之一。
兩組權重比例。在大學評價課題組所發(fā)布的大學評價中,評價指標體系由人才培養(yǎng)和科學研究兩個一級指標構成,其權重比例分別為62.5%和37.49%。由原來的單一評價學校科研能力,發(fā)展到教學與科研二者并重,這無疑是對指標體系的擴展。但在權重比例上,則存在較多爭議。另一組權重的爭論表現(xiàn)在科學研究一級指標下屬的兩個二級指標;自然科學研究和社會科學研究方面。較之第一組指標權重而言,這一組的爭論更為突出和集中。
數量與質量的關系。在大學評價中,人才培養(yǎng)和科研成果的數量與質量、學校的規(guī)模與效益的關系已成為大學討論的熱點之一。
從1999年開始,國內高校出現(xiàn)在合并潮流,如果再僅只是通過數量指標來進行評估的話,無疑將會造成“規(guī)模與水平相等同”的情況,即大規(guī)模將意味著高水平,數量越大,質量越高。很明顯,這是一種錯誤的認識。部分學者針對這種情況,提出將部分指標采用人均值的辦法,以相對指標代替絕對指標,這也是國外的大學評價經常采用的方法。在評價指標體系中,數量型的數據較之質量型的數據易于獲取,因而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重定量、輕定性”的問題。評價應是質與量評測相結合的過程,偏向任何一方,厚此薄彼都是不可取的。
關于學術聲譽指標。如果將國內與國外的大學評價作一比較,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對于學術聲譽的評價是二者較為明顯的差別。國外如美國、加拿大、英國等國家所進行的大學評價,都將學術聲譽列為一級指標,并占據相當的比重。而我國大學評價,到目前為止除了網大網站以外,基本上都沒有此項指標,而網大網站也是仿照沿用《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的指標體系。國外對于學術聲譽的重視很大程度上源于對學術聲譽的認同和良好的評價環(huán)境的形成。在他們看來,這種相對模糊的概念,或許更本質、更準確地反映了一所大學的地位和影響。而在我國,首先對于學術聲譽的作用沒有形成較為統(tǒng)一的認知,此外也缺乏對學術聲譽調查這種“人為主觀”色彩更濃的指標進行評價的環(huán)境。
4.關于評價的數據準確性問題。除了指標體系和指標權重外,評價所采用的數據也直接影響著大學評價結果的合理性與準確性。國內目前的大學評價使用的是較為權威、客觀且準確性較高的數據庫中為數據,對于各高校自報的指標數據基本上不予采用。但目前的問題主要是:一是數據庫數據滯后和不全的問題;二是學校和學科的數據如何細分的問題;三是數據的代表性和準確性問題。
三、關于大學評價的幾點看法
根據上述關于我國大學評價問題現(xiàn)狀及問題的分析,結合筆者在大學工作的經歷,談幾點個人的看法:
1.明確大學評價的目的及主體。要討論大學評價的指標體系是否合理,由那些評價主體來進行大學評價工作,首先要明確大學評價的目的是什么。筆者認為大學評價不外兩個目的,一是為政府的高等教育管理及投資服務,一是為大學招生社會大眾了解大學運行狀況服務。從這兩個目的出發(fā),筆者認為大學評價主體的多元化應該適度,至少應是政府官方評價為主,社會評價為輔。該觀點基于以下理由:一是大學評價的功利性。無論是從高等教育管理角度,還是為高校招生服務角度,大學評價都對高校有太強的利益相關性。如果完全由社會評價機構來運作,則很難保證高校能克服自身的利益沖動,很難杜絕高校與評價機構的私下交易,從而難以保證大學評價的公正性。二是數據來源的準確性。如果由官方機構來組織大學評價,則數據來源的全面性和準確性根本不是問題;而由社會機構組織大學評價,其數據來源只能由公開發(fā)表或發(fā)布的數據來提供,而這此數據來源并不是根據大學評價目的來準備來組織的,自然與大學評價的模型難以適應,從而造成數據來源的不全面或不準確。所以筆者認為考慮到大學評價目前對高校自身及社會影響越來越大,應由政府專門機構或委托相關科研院所聯(lián)合進行大學評價的組織實施工作,根據大學評價的目的設置評價指標體系,組織數據來源,并定期有針對性地發(fā)布評價結果。
2.確立分類、分學科、分專業(yè)評價的評價原則。大學評價的可比性問題的根源在于沒有確立分類、分學科、分專業(yè)評價的大學評價原則。眾所周知,各個學科之間的差異很大,但各個學科內部又具有高度的同質性;所以解決大學評價可比性問題的根本出路就是確立分類、分學科、分專業(yè)的大學評價原則。這一評價原則也有利于引導社會克服“規(guī)模等于高水平”的誤區(qū)。當然分類、分學科、分專業(yè)的大學評價要注意分散的度的問題,不能過于分散,增強理解的難度和操作的復雜性。
3.兩組權重指標的設置問題。關于人才培養(yǎng)和科學研究的權重設置,根據分類評價的原則,不同類型院校的權重設置應體現(xiàn)差異。如研究型大學應以科學研究為主,科學研究的權重可參考科研院所的科研評價來設置;而普通本科教育院校、??平逃盒t以人才培養(yǎng)為主。我國目前的高校分為研究型大學、教學研究型大學、教學型大學、專業(yè)型大學四類,在大學評價指標體系的權重設置可依據四類大學劃分來設置評價權重,至少也應以教學型和研究型兩類來設置權重,而不是所有高校都采用同一權重。關于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權重問題,在分學科進行評價的前提下,則這一問題根本不存在。
4.學術聲譽指標問題。我國大學評價指標體系相當重視科學研究,但是又完全拋開學術聲譽這一國際通用的重要指標是相當荒謬的,也是大學評價主要由社會評價機構來進行評價的必然結果。學術聲譽評價需要組織同行專家進行認真細致的分析,社會評價機構缺乏進行這種評價的學術嚴肅性和資源的可獲取性。因此筆者認為大學評價應由官方機構來專門組織進行,學術聲譽評價則是其中的重要內容,在評價的方式方法上可借鑒國外先進經驗,保證學術聲譽評價的公正客觀。
5.評價數據的準確性和全面性問題。無論大學評價的指標體系如何先進科學,都必須有全面準確的數據作支持才有意義?,F(xiàn)有的大學評價指標體系,要么是強調指標體系如何科學,但沒有數據做支撐,其科學性沒有實踐檢驗自然值得懷疑;要么是指標體系根據現(xiàn)有數據削足適履,指標體系的科學性缺乏依據。筆者認為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方法在于把大學評價問題作為一個系統(tǒng)問題來考慮,這一系統(tǒng)問題不僅涉及到指標體系的設置問題,更涉及到這一指標體系所涉及數據的可獲取性問題;準確全面的數據不可能自然而然的產生,所以不論是官方組織的大學評價,還是社會機構組織的大學評價,都不應只局限于根據現(xiàn)有數據來建立大學評價的指標體系,而應側重于自身所從事大學評價的目的,主動建立自己的大學評價數據獲取體系。這種數據的獲取不僅包括被動的獲取,如收集整理社會公開發(fā)布的各種數據,還要有意識的組織相關調查調研活動,主動獲取大學評價所需要的數據,在與大學的互動和社會的互動中不斷對指標體系進行動態(tài)調整,最終確立自己相對穩(wěn)定的大學評價指標體系。